近日,充電寶安全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面對民航局這份緊急通知,許多人坦言,手中充電寶多為2023年前購置,多數并無3C標識。充電寶“禁飛”令,不僅旅客有難言之苦,也讓更多消費者措手不及。因此,從現實看,確保充電寶安全,找到科學的切口才是關鍵。
民航局發布充電寶“禁飛”令,事出有因。今年以來,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機上起火冒煙事件多發。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上述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的風險持續增大。
安全無小事。航空安全容不得絲毫妥協,這是無疑的。據中國民航報6月26日消息,日前,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然而,政策落地瞬間,消費者卻成了最直接、也最無措的責任承擔者。當無3C標識的充電寶瞬間成為“燙手山芋”,多數品牌尚未給出置換方案,多數物流也對此“難擔重任”。被攔下的充電寶何去何從?被迫“斷舍離”后,消費者不僅蒙受財產損失,更陷入了“無處安放”的窘境。這是民意的真實反映,也是面對充電寶“禁飛”令實施后,相關方面亟待破解的課題。
有一個客觀原因,不可忽視。不可否認,2023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同年8月起,對鋰離子電池、移動電源等實施CCC認證管理,自次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而充電寶的循環使用大多為4-5年,這就表明,充電寶強制3C認證規定的出臺與消費者充電寶的使用周期間,存在信息差和時間差。換言之,消費者購買的充電寶有一部分沒有趕上3C認證規定,但多數都有CE認證。沒有3C并不等于這些充電寶是劣質的,一概打入“禁”區,客觀上不太科學。
一項公共政策,其生命力既源于捍衛安全的剛性,也在于體恤民生的柔性。安全責任的傘,不能僅靠消費者單臂支撐。 它需要企業、行業與政府共同撐起。充電寶禁令不可“一禁了之”,應該科學務實地制定緩沖方案。
企業須積極行動,主動作為。一方面,生產質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產品,讓消費者用著放心。另一方面,為自家產品開辟清晰、便捷的回收或置換通道。無論是以舊換新、折扣回收,還是提供符合新規的替代產品,都是品牌對消費者應盡的責任擔當。
行業力量應積極協調,拿出可行辦法。機場、航司不妨在安檢區域附近設立臨時的合規充電寶供應點或安全回收站,緩解燃眉之急。物流行業亦需探索建立針對這類產品的安全運輸規范,打通后端處置路徑。
政府監管之手更不可或缺。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應嚴查二手平臺,杜絕隱患充電寶非法回流;另一方面,政策制定需預留合理“安全閥”,對存量的無標識充電寶設置過渡期,給予消費者緩沖處理時間,而非“一刀切”即刻生效。同時應加強宣傳引導,讓公眾早知曉、早準備。
當我們只將目光投向機場,是否忽略了地鐵、高鐵、商場等更多日常場景中潛伏的同類危機?當安全成為不容挑戰的底線,責任便不應是懸在消費者頭頂的利劍,而是全社會共同撐起的保護傘。撐穩了責任傘,才能讓安全之路走得既堅定,又從容。唯有企業主動履責,行業迅速補位,政府精準護航,共同織就一張堅實而細密的“責任網”,才能真正實現維護航空安全與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雙贏。